10年嫁6次!36歲女「6任丈夫竟都意外去世」被罵剋夫命 她辯解「我不是故意的」只想要回女兒

36歲的方平平,跟丈夫結婚沒多久,丈夫就意外遭遇車禍,當場去世了,家人拿到了一筆66萬(約290萬新台幣)的賠償款。方平平吵鬧著要分錢,公婆憤怒的大喊:「我兒子都是被你害死的,你怎麼有臉來要我兒子用命換來的錢呢?」這話是什麼意思呢?方平平有些心虛,支支吾吾地解釋說:「我不是故意的,我什麼也沒做,他去世跟我無關…」話還沒說完,公婆就冷笑著反駁說:「你別狡辯了,我們都出去打聽過了,你10年嫁6次,6任丈夫全都去世了…早知道你是這樣的人,我兒子不可能娶你。」鄰居們也交頭接耳:不僅6任丈夫全都去世,方平平的父母也都雙亡,背後肯定有蹊蹺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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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年前,方平平出生於湖南,一個窮困的家庭,在她7.8歲時,父母意外雙亡了。

方平平只能跟唯一的哥哥相依為命,吃了上頓沒下頓,長得非常瘦弱,由於家裡太窮,她沒有讀過什麼書。

十六歲那年,方平平就跟著村裡的人,一起外出打工了,掙得錢幾乎都寄給哥哥,補貼哥哥的生活。

轉眼到了25歲,眼看都快成了老姑娘,哥哥開始為她的婚事著急,四處託人幫忙介紹對象。

方平平

就這樣,方平平結識了第一任丈夫,婚後,丈夫老實本分,夫妻兩人倒也恩愛和睦,幸福地過了一段日子。

就當方平平以為能跟丈夫,恩恩愛愛地共度一生時,沒想到,結婚才第10個月,丈夫外出遭遇車禍,去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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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讓方平平痛不欲生,每天哭哭啼啼,吃不下飯,睡不著覺,夫家人還嫌她礙眼,後事處理完畢後,就把她掃地出門了。

身無分文,又沒地方去的方平平,只能回到了哥哥家,那時,哥哥已經結婚生子,有了自己的家庭。

儘管哥哥不介意家裡多了一個人,可嫂子不高興,動不動就板著臉,當著方平平的面,在飯桌上摔筷子摔碗。

方平平也不想一直呆在哥哥家白吃白喝,便委託媒人,再幫她介紹對象。

畢竟方平平年輕,很好找對象,沒過多久,就結識了第二任丈夫,也是個老實的男子,還沒結過婚。

並且,他也不嫌棄方平平曾經有過一段婚姻,兩人第一次見面,就確定了關係,快速結婚,開始新生活。

方平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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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恩愛地度過了一年,沒想到,第二年時,第二任丈夫突然覺得身體不適,還沒來得及送到醫院,就沒了呼吸。

哪怕心裡在痛苦,生活還是要繼續過的,方平平難過了一陣後,又在媒人的介紹下,開始了一段新的婚姻。

可讓人沒想到的是,方平平第三段婚姻,也只是維持了一年多,第三任丈夫也因為意外當場去世了。

第四段婚姻,卻是因為兩人感情不和,和平離婚了,離婚後,第四任丈夫也出了意外,沒能保住性命。

第五段婚姻,同樣也是感情不和離異,離異後還不到一年,第五任丈夫不幸被查出癌症晚期,拖了幾個月後還是去世了。

接連去世了5任丈夫,原本,方平平就夠可憐的了,就連唯一對方平平好的哥哥,也在出門打工後,突然杳無音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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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裡人的風言風語,也越傳越離譜:「誰跟她接觸,誰就倒霉」……

鄰居們一看到方平平,就對她指指點點,也沒人敢主動給她說媒,這讓她對以後的生活,越來越沒有了盼頭。

每天躲在家裡,大門都不敢踏出去一步,就怕別人看她那奇怪的眼神,這樣的日子,一直持續到2年前。

方平平偶然結識了一個叫做陳明康的男子。

陳明康是陳家的第一個孩子,下面還有5個弟弟,1個妹妹,由於子女太多,陳家的家庭條件很差,窮困潦倒。

為了幫父母分擔壓力,陳明康早早地出來打工,掙得錢,也都寄給父母補貼家用,導致他快40歲,也沒牽過女孩子的手。

並且,隨著陳明康的年齡越來越大,娶妻生子也越來越困難,就當他決定要一個人過一輩子時,結識了方平平。

陳明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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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嫁不出去,沒人敢再娶,一個娶不到妻子。兩人同樣經歷的人,就這樣一拍即合,走到了一起。

住在一起半年後,方平平意外懷孕了,這讓陳明康異常的高興,提出了結婚的要求。

本來這是一件開心的事,方平平卻有些害怕,畢竟前面5任的例子擺在眼前,她開始猶豫,怕陳明康也會出意外。

而陳明康不是本村人,只知道方平平結過5次婚,不知道前面5任都不在了。

經過考慮之後,方平平把這事講給了陳明康,畢竟有了孩子,陳明康得知後,還是選擇跟方平平結婚。

只是,怕家裡人不同意,陳明康並沒有把方平平的經歷告知家裡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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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家父母想著陳明康已經近40歲,好不容易有了女朋友,還懷了身孕,理所當然地給兩人舉辦了婚禮。

當年的12月初,陳明康和方平平,順利地領取了結婚證,兩人感情很好,半年後,還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。

方平平在家帶孩子,陳明康在外面掙錢,每個月薪水全部交給方平平管理,女主內,男主外,生活倒也美滿幸福。

直到半年前,兩人結婚剛滿一年,陳明康外出時,意外遭遇一場嚴重的車禍,當場昏迷了過去。

在醫院搶救了整整8個月,做了十多次大大小小的手術,方平平帶著幼小的女兒,幾乎24小時不合眼,日夜照顧,整整瘦了19公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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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陳明康還是沒有挺過來,只拿到了一筆66萬(約290萬新台幣)的賠償款。

之前為了搶救陳明康,方平平和陳家父母都砸鍋賣鐵,花光了所有的積蓄,有這筆賠償款後,原本可以改善生活。

沒想到,雙方卻因為這次錢,在陳明康才去世的22天,就鬧得反目成仇了,並且,陳家父母還把方平平掃地出門了。

方平平委屈地找到了電視台求助說:我一個人沒辦法撫養女兒,希望陳家父母能把賠償款分給我10萬((約44萬新台幣))。

按照法律來說,陳明康作為丈夫和父親,他去世的賠償款,理應有方平平和女兒的一部分,為什麼陳家父母不給她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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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,大家找到了陳家父母。

一見面,陳父就氣憤的大喊道:你怎麼有臉來要錢呢?如果不是你嫁給我兒子,我兒子還活的好好的。

原來,陳明康去世後,陳家父母才聽說「方平平6任丈夫都不在了」,他們特意去打聽了下,便把所有的責任,怪到了方平平的身上。

可謠言畢竟是謠言,沒辦法證實,該給的錢,還是要給方平平的。

在大家的勸說下,陳家父母願意把錢分給方平平,可不同意給10萬(約44萬新台幣),只能給3萬(約13萬新台幣)。

因為,陳家父母的經濟條件不好,陳明康住院8個月,他們都是借錢給陳明康做手術的,前後一共借了39萬(約171萬新台幣)。

再加上法檢5萬(約22萬新台幣),操辦後事5萬,一共花了49萬(約215萬新台幣),那筆賠償款也就只有17萬(約75萬新台幣)。

並且,陳明康有5個弟弟,去世前,還曾跟弟弟們借過13萬(約57萬新台幣),還掉這些錢後,就只剩下了4萬元(約17萬新台幣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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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陳家父母看來:這4萬(約17萬新台幣)也不能全給方平平,因為,陳明康去世前,每個月薪水八千(約3萬5新台幣),都交給方平平,沒有給父母留下一分錢。

所以,陳家父母決定:1萬(約4萬新台幣)留給自己養老,剩下3萬(約13萬新台幣)給方平平。

方平平斷然拒絕說:3萬實在太少了,我不可能答應的。

因為,陳明康之前的確是把工薪水,都交給方平平保管,可陳明康住院期間,方平平把錢都花在了醫院裡還不夠,還借了4萬(約17萬新台幣)。

並且,至於陳家父母所說的39萬(約171萬新台幣),方平平也不認可,除非能拿出賬單明細,可陳家父母支支吾吾,卻又拿不出來。

不僅對於這筆錢的分配問題,方平平不同意,就連女兒的撫養問題,雙方也有爭執。

在陳家父母看來:孩子應該留在陳家,因為方平平沒有錢,沒有工作,也沒有住的地方,沒能力撫養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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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平平卻執意要自己撫養孩子,雙方誰也不肯讓步,為此吵得不可開交。

經過調解員和村委會的勸說,陳家父母決定後退一步,提出:只要把孩子留在陳家,可以把僅剩的4萬賠償款(約17萬新台幣),全部交給方平平。

方平平還是毫不猶豫的拒絕了,她堅持要自己撫養孩子,並且,那筆賠償款中的13萬(約57萬新台幣),說是還給了弟弟們,卻連個欠條都沒有,她也不認可。

雙方意見不統一,沒辦法繼續協商,調解陷入了僵持中。

如果方平平堅持要10萬賠償,還要自己撫養女兒,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來解決。

結語:

陳家父母還打著「方平平是禍害,誰靠近她,誰倒霉」的幌子,執意把方平平掃地出門了。其實,這6任丈夫的去世,都是意外,跟方平平沒有什麼關係,就連哥哥杳無音訊,也只是外出打工而已。她本就是一個可憐人,沒人同情她,反而在背後對她指指點點,給她安排一下一些離譜的罵名,實在是太可悲了。也有人認為:孩子還是應該留在陳家,一是因為方平平才36歲,還年輕,以後還會嫁人,結婚生子,會忽略了女兒。二是因為,雖然父母雙亡,六任丈夫都出了意外,哥哥也不見了,儘管這些都是意外,可不能保證,孩子以後會不會也出意外。所以,孩子還是留在陳家更合適,你怎麼看呢?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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