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等45年嫁豪門!她63歲才「嫁給90歲丈夫」一生無兒無女 丈夫給她38億財產「她分文不取」全部留給原配子女

愛情這件事,有時說起來很簡單,不過是你情我願地一生相隨,但有時又非常複雜,哪怕再怎麼相愛,也很難找到合適的機會結合。

2014年1月7日,著名慈善家兼影視業大亨邵逸夫離世,壽至107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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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逸夫留下200多億港元的財產,他結過兩次婚,和第一任妻子黃美珍生了4個孩子,第二任妻子方逸華則沒有生育。

邵逸夫離世後,200多億財產的絕大部分都進入了家族基金會,另有一筆38億港元的資產則歸到遺孀方逸華的名下,4個孩子分文未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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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子承父業」天經地義,邵逸夫卻未將資產留給子女,方逸華沒生下孩子,反而獨得38億。

如此偏心的安排,就不難看出邵逸夫對方逸華的重視,他究竟為何要這樣做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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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逸華和他之間,究竟發生過什麼故事呢?

1934年,方逸華出生於上海,她本來姓李,叫李夢華,方逸華是她後來以歌手出道時起的藝名,並沿用終生。

邵逸夫則出生於1907年,比方逸華足足大了27歲。

方逸華生下來的時候,邵逸夫已經和第一任妻子黃美珍結婚3年,長子邵維銘都2歲了。

所以方逸華其實跟邵逸夫的4個孩子年紀相仿,最大的繼子甚至比她還年長。

童年時期的方逸華過得不快樂,她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,母親方文霞是個舞女,在上海有一定的名氣。

因為從小沒有父親,方逸華經常被人喊作「野孩子」,這給她的幼小心靈帶來了很大的傷害。

不過方逸華也算幸運,母親雖然沒有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庭,卻給了她一張漂亮的臉蛋以及一副優美的歌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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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是這兩大先天優勢,徹底改變了方逸華的命運,並讓她得以遇到靈魂伴侶邵逸夫。

1952年,方逸華來到南洋發展,她長得好看,唱功又好,很快在南洋的華人圈裡火了起來。

幾個月後,方逸華成了南洋小有名氣的歌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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巧的是,同期的邵逸夫也在南洋混得風生水起,他跟三哥邵仁枚一道,創辦了影視公司,一度成為南洋影視界的行業翹楚。

有一天,方逸華來到邵氏旗下的一座戲樓開演唱會,邵逸夫恰巧出現在觀眾席上。

一曲《花月佳期》唱完,邵逸夫大為震驚,他從來沒有聽到過如此優美的歌喉。

演唱會結束後,邵逸夫邀請方逸華吃夜宵,一番詳談,方逸華才知道對方是戲樓的老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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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方逸華和邵逸夫除了交流歌唱技巧之外,還聊到了企業管理。

唱歌是方逸華的老本行,她當然懂得比較多,可讓邵逸夫意外的是,方逸華居然在經營管理方面也有很獨到的見解。

這可能跟方逸華的童年有關,沒有父親庇護的她,必然會比同齡孩子更擅長「識人」。

而經營管理的本質,就是需要識別人心,識別人的能力,如此方能最大化地利用每個員工為公司謀利。

方逸華的表現讓邵逸夫大為心動,當即邀請她為自己做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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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逸夫的好意,方逸華並沒有立刻答應,但要說不心動肯定是不現實的。

當時的她雖然已經成名,卻星途未卜,而邵逸夫則是一位事業有成的大企業家,跟著這樣的人混,前途必然一片光明。

深思熟慮之下,18歲的方逸華決定答應邵逸夫的請求。


當她做出這個決定時,身邊的好友紛紛反對,他們的理由很簡單:邵逸夫主要是做影視方面的,方逸華卻是唱歌的,如果跟了邵逸夫,唱歌事業很可能受到影響,甚至可能被迫退出歌壇。

但方逸華卻沒有聽從朋友們的勸告,而是義無反顧地來到了邵逸夫的身邊。

事實證明,朋友們的判斷是對的,跟隨邵逸夫後沒多久,方逸華就徹底退出了歌壇,轉而成為邵逸夫事業上的幫手,為邵逸夫管理起公司來。


18歲正值人生的開端,方逸華好不容易靠唱歌出了名,明明有著大好前途,卻為何要犧牲前途加盟邵逸夫的公司呢?

原來早在那時,方逸華就已對邵逸夫心生情愫,而45歲的邵逸夫,也早把她視為靈魂伴侶。


可惜的是,邵逸夫已有家室,妻子黃美珍還為他生下了四個孩子:邵維銘,邵素雯(女),邵素雲(女),邵維鍾。


黃美珍是邵逸夫的初戀,當初她為了跟邵逸夫在一起,主動拋棄前男友余東璇(當時的新加坡第一富豪)。


結婚後,黃美珍在家相夫教子,為邵逸夫打點好一切,從而讓他有足夠的精力去打拚事業。

這樣一位結髮之妻,邵逸夫當然不可能拋棄,所以即便他再怎麼喜歡方逸華,也沒法娶她為妻。

可感情這東西,一旦產生,就很難磨滅了,尤其是像邵逸夫和方逸華這樣的靈魂伴侶。


好在當時的香港仍沿用清朝舊法,允許合法「納妾」。

為了給方逸華名分,邵逸夫帶著她到香港註冊登記,讓方逸華以妾室的名義「嫁」入邵家。


1957年,邵逸夫察覺到香港的影視業有很大的發展空間,便斥巨資買下地皮,準備再大幹一場,而已經跟隨他5年的方逸華,則很自然地成為其得力助手。

該年年底,邵逸夫和三哥邵仁枚在香港聯合創辦了「邵氏兄弟」,因為要留在南洋打理生意,邵仁枚不便赴港,邵逸夫便成了香港公司的總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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