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以柔離婚了!腥尪不認偷吃「淚求跟孩子團聚」 法官拿出關鍵事證「男方下場出爐了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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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官司纏訟1年多後,終於在今天(1日)宣判,雖然郭宗坤一直表示自己沒有婚外情,但法官曾請《聯合報》記者到法院作證,的確有拍到他跟女員工一起出國,加上對方也的確到女員工的住所,深夜進去樓梯間後,就沒有出來,狀況有違一般人夫該有的舉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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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以此判定,當時明明女員工在家,郭宗坤也前往,但是整棟大樓,只有該名女員工的住所還亮著燈,顯見兩人當時應該是共處一室,已經是無法維持婚姻關係的重大事由,尤其男方的責任比較高,判准離婚並要賠償40萬元。

圖片來源:《聯合新聞網》



所以是法院認定的婚外情嗎?唉希望柯以柔接下來可以跟孩子們開心過下一段生活,不要被影響了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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