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買房我出30萬,搬家那天五歲孩子童言無忌說一話,我把房賣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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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李貴花,今年58歲,我和老伴是在街上賣煎餅的,每天早上五點鐘起床,晚上十點鐘到家,風裡來雨里去掙點辛苦錢。我們這麼辛苦都是為了唯一的兒子壯壯。壯壯是我們的驕傲,從小就特別懂事。我們滿心希望他能考上一個好的大學,可是高考發揮失誤,考了個專科。孩子讀書得花錢,我和老伴不敢亂花錢。通常中午就吃早上帶過去的冷饅頭,隨便湊合一頓,就這樣省吃儉用,我們存了三十萬。

壯壯在學校的時候談了一個對象,對方是城裡的姑娘,那個時候女方就要求我們買房,我們考慮到孩子工作還沒定,等孩子工作定了以後再說。女孩就覺得我家窮,買不起房,和壯壯鬧分手。因此壯壯一畢業,就催著我們買房,我和老伴拿出所有的錢,在城裡買了個三室一廳。那個時候,我想寫壯壯的名字,老伴不許,他說我們老了手裡得有點財產,兒子孝不孝順就是我們的造化了。我同意了老伴的意見,房子寫的我們老兩口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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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是期房,要兩年之後才能接房裝修。因此婚禮定在搬家後。由於房子沒有加女方的名字,因此女方提出要九萬九彩禮。和老伴厚著臉皮到親戚家借了十萬。結婚後,兒子急著搬新房。

那天帶上地里挖的土豆,幾塊臘肉,兩隻土雞去參加兒子舉行的喬遷之喜。兒媳開門看到我提的土特產,一臉不高興,說農村來的雞有細菌,要我把雞殺好了再拿進來。雖然我的雞我打掃得挺乾淨的,但是兒媳既然發話了,我趕緊把雞提到菜市場殺好了再拿進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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