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感情:放不下,忘不了,得不到(扎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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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想念一個人,總是忍不住想和他聯繫,想知道他的消息,聽到他的聲音。
只不過,再想念也沒有了問候的理由,和相見的勇氣。
有時候,想著想著就笑了,笑著笑著就哭了。
想忘,忘不了,想聯繫,又怕打擾。思念,就像空氣,無處不在,無孔不入。
找不到理由忘記,因為情不自禁;找不到借口放棄,因為刻骨銘心。
愛,只需一瞬,忘,卻要一生。
得不到的愛最美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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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有一個毛病,得不到的就更加愛,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。
在愛情裡,愛而不得是常態,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完美的。
不管那個人離開了多久,不管那份情是對是錯,不管是否還記得對方的臉,只要一聽到那個人的名字,只要再想起那個人的甜蜜,心中還是會泛起漣漪。
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,所以才會有相忘於江湖不如相濡以沫之說。
妙吉祥在《陸小曼傳》裡寫過這樣的一段話:許多時候,我們追求的都是一種過於期待的美好,而得到的結果,無論是相濡以沫,還是相忘於江湖,可能都會令人失望。
愛情,無論得到與否,都會產生缺憾,得到是長久後的厭倦,而得不到卻是長期缺失的美感。
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感情,叫放不下,忘不了,又得不到。
動了真的情最難放,入了心的人最難忘,得不到的愛最美好。
參考來源 : 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