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父後事都沒來!姐姐長住國外20年「肖想分3億遺產」 妹妹怒「國籍都沒了怎能分」律師無奈解答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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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律師表示,這位民眾提到的「依據德國民法規定,德國人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」規定,先不論德國是否真的有這條民法,依據台灣的規定:「繼承,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本國法。」所以還是要依據台灣的法令規定辦理,與德國的法令無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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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而言之,就算這位民眾的姐姐長住德國20年、已沒有中華民國國籍,就算德國有「不可以繼承外國人的遺產」等規定,依照台灣法律,這位姊姊依然能繼承父親財產,而且因為姊姊是第一順位繼承人,所以她的應繼分是和其他幾個兄弟姊妹均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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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最後也無奈提到,依據法律這位姐姐的確能拿到遺產,「至於孝順與否,遺產是否拿得心安理得,就留給自己的良心和世人評價吧!」


資料來源:CTWA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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