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都走了!妹妹「半工半讀存學費」生活超艱苦 姐姐「卻爽花800萬遺產」反駁:這不算侵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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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地院審理時,姐姐表示自己的確有在保管印鑑、提款卡期間,提領過妹妹的款項,但是卻否認侵占,辯稱那些錢一部分用來支付女孩媽媽的醫療費用、住院費用、喪葬費用等,共200多萬,而另一部分則是給了妹妹當學雜費、生活開銷以及卡費,只是因為沒有記帳的習慣,所以才會和妹妹的計算數額有落差。

圖片來源:中時電子報(示意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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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經過法官追查後,發現女孩媽媽的住院花費,總共不超過50萬元,而姐姐信用卡的消費項目,卻大多數都在新北或新竹,其中包括汽車加油費、旅館住宿費及百貨購物,甚至還從中拿了120萬,借給自己的婆婆,讓妹妹獨自在高雄,過著辛苦打工的日子。


法官認為,姐姐完全不顧妹妹年幼失親,就將對方媽媽留下的遺產占為己有,因此依侵占罪判處她有期徒刑4年。不過在上訴後,她和妹妹達成民事調解,女孩表示願意給姐姐一次機會,於是二審又改判姐姐2年徒刑、5年緩刑定讞。

圖片來源:YouTube(示意圖)


唉... 明明是親姊妹,怎麼會狠得下心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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